【教育部十项严禁】为规范教育系统管理,保障教育公平,维护良好育人环境,教育部针对当前教育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,制定了“教育部十项严禁”规定。这些规定旨在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,规范学校办学行为,营造健康有序的教育生态。
以下是“教育部十项严禁”的具体与说明:
一、
1. 严禁违规补课
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进行有偿补课或变相补课,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推荐或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。
2. 严禁考试排名
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学生的考试成绩进行排名,不得公开学生个人成绩或排名信息,避免造成学生心理压力。
3. 严禁体罚或变相体罚
教师应尊重学生人格尊严,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、变相体罚或其他侮辱性行为。
4. 严禁收受礼品礼金
教师不得接受家长或学生赠送的礼品、礼金、购物卡等,不得参与可能影响公正执行教育职责的宴请活动。
5. 严禁有偿招生
学校和教师不得以任何形式参与或组织有偿招生,不得通过利益交换获取生源。
6. 严禁违规收费
学校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,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、保险等。
7. 严禁学术不端行为
教师和研究人员不得抄袭、剽窃他人成果,不得伪造数据、篡改论文,确保学术诚信。
8. 严禁使用不当教材
所有教材必须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和意识形态要求,不得使用未经审核或含有错误内容的教材。
9. 严禁歧视或排斥学生
学校和教师不得因学生家庭背景、身体状况、学习成绩等原因对其进行歧视或区别对待。
10. 严禁违规组织竞赛
不得组织或参与未经批准的学科类竞赛活动,防止加重学生课业负担。
二、表格展示
| 序号 | 严禁内容 | 具体要求 |
| 1 | 违规补课 | 禁止有偿补课及推荐校外机构 |
| 2 | 考试排名 | 不得公开学生成绩或排名 |
| 3 | 体罚或变相体罚 | 尊重学生人格,禁止暴力行为 |
| 4 | 收受礼品礼金 | 禁止接受家长财物及宴请 |
| 5 | 有偿招生 | 不得参与或组织有偿招生 |
| 6 | 违规收费 | 不得擅自设立收费项目 |
| 7 | 学术不端 | 禁止抄袭、造假等行为 |
| 8 | 使用不当教材 | 教材需经审核,符合国家要求 |
| 9 | 歧视或排斥学生 | 不得以任何理由区别对待学生 |
| 10 | 违规组织竞赛 | 不得举办未经批准的学科竞赛 |
通过落实“教育部十项严禁”,可以有效遏制教育领域的不良风气,提升教育质量,促进学生全面发展。各学校和教育工作者应认真学习并严格执行相关规定,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教育环境。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