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、县委统战部门是党委专职做好统一战线工作的职能部门,主管与民主党派、社会团体、民族宗教事务的通联工作。五十年代初,中共中央就为统战部门确定了“了解情况,掌握政策,调整关系,安排人事”的基本职能。进入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新的历史时期后,爱国统一战线得到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。
2、县委统一战线工作部主要职能包括: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委、市委、县委有关方针、政策;调查研究统一战线理论和方针、政策,向县委反映统一战线情况,提出统战工作的意见和建议;检查统战政策执行情况,协调统一战线各方面的关系。
3、负责联系各民主党派和无党派代表人士,通报情况,反映意见和建议;研究、贯彻落实与完善多党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