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公安部令139号内容】2016年4月,公安部发布了《公安部关于修改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〉的决定》,即公安部令第139号。该规定对原有的《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》进行了全面修订,旨在进一步规范驾驶人管理、提升道路交通安全水平,并优化驾驶证申领流程。
以下是对公安部令139号主要内容的总结:
一、主要修订内容概述
| 项目 | 内容简述 |
| 驾驶证分类 | 明确了不同准驾车型的适用范围,如C1、C2、B1、B2等,并新增了轻型牵引挂车(C6)准驾车型。 |
| 年龄限制 | 调整了部分驾驶证的申请年龄要求,如小型汽车(C1/C2)由18岁调整为16岁,但需满足其他条件。 |
| 体检标准 | 引入更严格的体检标准,包括视力、听力、肢体功能等,确保驾驶人具备良好的身体条件。 |
| 实习期管理 | 对实习期驾驶人进行更严格管理,如实习期内不得驾驶营运车辆、高速公路行驶限制等。 |
| 驾驶证换证与补证 | 简化了驾驶证换证和补证流程,支持线上办理,提高便民性。 |
| 记分管理 | 细化了交通违法记分制度,明确不同违法行为对应的扣分标准,强化交通安全意识。 |
| 驾驶人考试 | 优化了科目一至科目四的考试内容与流程,增加实际道路驾驶考核比例。 |
| 驾驶证注销与吊销 | 明确了驾驶证被注销或吊销的情形,如长期未年检、严重违法等。 |
二、重点变化解读
1. 新增C6准驾车型
针对轻型牵引挂车的需求,新增C6准驾车型,允许驾驶总质量小于4500kg的轻型牵引挂车,适应物流运输等行业发展。
2. 放宽部分年龄限制
小型汽车驾驶证申请年龄从18岁下调至16岁,但需通过相关考试并符合其他条件,体现了政策的灵活性。
3. 加强驾驶人健康管理
新增对驾驶员的健康检查要求,特别是对视力、色觉、四肢协调能力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,防止因身体原因影响行车安全。
4. 实习期更加严格
实习期驾驶人不得在高速公路上单独驾驶,且在实习期内发生两次以上交通违法记录的,将延长实习期或取消驾驶资格。
5. 简化办证流程
推行“互联网+”模式,实现驾驶证换证、补证、审验等业务的在线办理,减少群众跑腿次数。
三、总结
公安部令第139号的发布,标志着我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制度的进一步完善。通过对驾驶证分类、年龄限制、体检标准、实习期管理等方面的调整,不仅提升了驾驶人的素质要求,也增强了道路交通的安全保障。同时,政策的优化也提高了便民服务水平,推动了交通管理的现代化发展。
如需了解具体条款内容,建议查阅公安部官方网站或相关地方交管部门发布的实施细则。


